国家工商局广告司对网络广告监管工作的初步意见

北京《广告时代》     李春

    广告司管理处的人员告诉记者,针对我国网络广告市场的现状,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监管: 

    首当其冲的问题是如何界定网络广告。在网上,很多的广告是以商情信息的形式出现的,对这些边缘内容如何界定,将是对网络广告实施监管的基础和前提。 

    对网络广告经营者和代理者的规范是监管的一个重点。网络广告经营者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才能经营网络广告,如必要的设备、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内部管理制度和广告审查制度,具体的标准仍有待调研确定。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资格的审批权将集中在国家工商局广告司,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能对本地的网络广告经营者进行资格的审批和许可。 

    在对网络广告内容的审查和规范方面,广告司也将建立一整套约束制度。哪些内容允许发布,哪些内容不允许发布;允许发布的内容有哪些需要履行特殊的审批手续等。对此,广告司的工作人员指出,凡在我国境内发布的网络广告都应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范和制约,《广告法》中规定的一些广告的基本准则和规定对网络广告是同样适用的。 

    最后一个问题也是最棘手的问题,就是对违法广告如何处理的问题。互联网的最大特点就是无国界性,尤如"天马行空",而目前我国还没有系统完整的网络广告监测体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无论是人力和能力都是有限的,因此对违法广告的认定将十分困难,尤其是当出现跨国损害又牵涉到赔偿问题时。即使是境内投诉,受害者要举证也十分不易,而广告经营者和代理者将对违法广告承担何种责任也是需要调研的内容之一。 

    对这一问题,广告司的工作人员提出,他们将尝试委托一些较好的市场中介组织对网络广告实施监测,一方面为行业内部提供相关信息,另一方面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对于违法广告的查处,仍然采取分级处理的方式,交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查处,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至于网络广告的报价、流量认证等方面,将仍旧依据市场价格和行业内部的惯例, 广告司只做备案,不做具体的规定。这是为了给市场更大的自由发展空间。 

    国家工商局广告司管理处联系方法
    电话:68032233-5703
    联系人:刘宝恒(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