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工商广字[1995]第39号 对《关于对免费做广告活动如何处理的请示》的批复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免费做广告活动如何处理》的请示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 一、《羊城晚报》刊登的广州市京粤广告公司“免费做广告,携手创辉煌”广告,其经营方式实际是以预收三年广告投资的利息为广告费,并非是免费做广 二、此广告系广告界做的虚假广告,有一定的典型性。请你局在查处此案违法当事人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并将案件情况和处理结果一并报送我局广告监督管理司。 一九九五年三月六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