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广告案例参加2001年中国艾菲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市广告协会:

为推动我国广告事业的整体发展,使中国广告与世界广告接轨,全面提高我国广告行业水平,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从而迎接加入WTO后的国际竞争,经与美国营销协会(艾菲奖总部)商妥,中国广告协会决定于2001年全面开展世界著名的实效广告奖——艾菲奖(EFFIE AWARDS)评选活动。经与艾菲奖总部商定,2001年先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城市征集参赛广告案例,作为第八届中国广告节的一部分进行评选、颁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四市广告协会请转发本通知和附件(《艾菲奖(EFFIE AWARDS)参赛资料》),并组织落实参赛工作。请有意参赛的广告主和广告公司认真学习本通知附件。

二、参赛对象: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的广告主或代理广告(营销)公司。恕不接受个人参赛。

三、参赛案例要求:

1、1998年1月---2001年7月在中国境内投放广告,并获得实际效果的广告案例(包括商业、服务和公益广告活动)都可以参加本次艾菲奖的评选。

2、报送案例必须是广告活动的全案,包括广告活动的市场调研、市场分析、广告定位、创意策略、媒介策略与选择、媒介预算及广告营销效果证明等各方面,仅仅涉及其中某一方面的案例不属评选范围之内。

3、参赛者必须严格按照本通知附件要求,如实填写《艾菲奖(EFFIE AWARDS)参赛资料》,并同时提交案例证明材料和相关作品。

四、参赛办法:

1、符合资格要求的参赛者可向中国广告协会索取艾菲奖参赛资料(复印表格同样有效)。

2、参赛者须在截稿日期前将全部参赛费用汇至第八届中国广告节组委会,并注明“艾菲奖参赛”字样。

五、截稿日期:所有参赛资料/作品须在2001年9月15日前邮寄或送达第八届中国广告节组委会。

六、参赛费用:每个参赛案例须交纳参赛及调研材料鉴定费用3000元人民币。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1、提供的参赛资料或证明材料不真实的;

2、未严格按要求填写参赛资料的;

3、未在规定时间完全交纳参赛费用的。

(取消参赛资格者,已交纳的参赛费用恕不退还。)

八、联系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水仙路海光大厦22层E座   第八届中国广告节组委会

      邮  编:361001

      电  话:(0592)2127570    2119263

      传  真:(0592)2127565        

      联系人:颜俊华、陈瑛

领取“2001年艾菲奖(EFFIE AWARDS)参赛资料”请与中广协联系。

二00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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