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关于开展2017年朝阳区知识产权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利制度在推进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根据朝阳区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1+8”政策的相关规定,现面向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2017年知识产权项目征集工作,请各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见附件)要求积极踊跃申报。

  附件:

  2017年朝阳区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指南

  一、专利资助及奖励

  (一)支持政策

  根据《朝阳区专利资助及奖励办法》(朝政发〔2010〕8号)和《朝阳区专利资助及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朝知文〔2016〕 7号),对2016年度发生的专利年费、专利授权及专利奖励予以资助及奖励。

  (二)申报条件

  1.专利第一申请人为本区登记注册的单位和户籍在本区的个人;

  2.专利奖励:2016年度国内授权专利、通过PCT途径或巴黎公约途径向国外申请并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得第十八届中国专利奖的专利。

  3.年费资助:2016年度缴纳并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减缴(减缓)的专利前三年部分年费,从授权当年起算。

  (三)申报程序

  1.注册登录:登录朝阳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http://www.chyip.gov.cn),点击“网上申报”系统,如第一次登录,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环节。注册用户请点击“立即登录”,进入申报系统。

  2.完善资料:申报人点击“基本资料”查看并核实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选择“项目申报管理”进行在线填报。若相关信息发生变更,请先点击“修改资料”进行修改完善,点击提交后进入“基本资料”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选择“项目申报管理”进行在线填报。

  3.网上填报:申报人点击“新建项目申报”,仔细阅读《填报说明》,确认后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并提交《朝阳区专利奖励申请表》和(或)《朝阳区专利年费资助申请表》,工作人员将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提交成功后,申报人可随时登录该系统,选择“申报进度查询”,查询申报项目审查进度,如通过形式审查,申报人在“审核结果记录”中查找并下载相应表格;如未通过形式审查,申报人在“退回项目重报”中查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功能查看审核意见,根据审核意见点击“修改”功能,修改后提交;如未通过形式审查,申报人在“审核结果记录”中查找到“审核失败”项目,则表明该项目不符合资助奖励条件,点击“查看”功能查看审核意见。

  4.提交材料:申报人将通过审核的项目下载、打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要求连同所需附件提交至指定地点。

  (四)申报材料

  1.单位申请人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单位介绍信、代办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加盖财务专用章的银行信息证明(与申请表一致);个人申请人提交户籍证明和代办人身份证(每个申报人只需提供一份);

  2.《朝阳区专利奖励申请表》和(或)《朝阳区专利年费资助申请表》;

  3.专利证书;

  4.中国专利奖获奖证书(配套奖励提供);

  5.申报年费资助的需提交2016年缴纳年费的凭证(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收据)。

  以上附件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6.申报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专利授权公告首页复印件和其著录项目的中文译文等证明材料。

  7.对于发生专利权转移的专利授权奖励和专利年费资助的申请,涉及专利登记簿副本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专利登记簿副本。

  (五)注意事项

  1.网上填报申报表后,申报人应及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查询进度。符合要求的,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纸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在规定期限内修改并重新提交申报表。未在期限内重新提交的,视为未提出申报。

  2.申报人应按要求提交纸件材料。对于提交的纸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应在指定期限内修改或补充并重新提交,未在指定期限内重新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六)申报管理

  1.申报时间:2017年3月10日截止

  2.纸质材料报送:

  地点:朝阳区酒仙桥路4号(798艺术区内)D03号楼3层,朝阳区(设计服务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受理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4:00--17:30

  3.行车路线:公交401、403、988、854路至大山子路口南站(798艺术区4号门300米路北)

  4.联系方式

  网上填报:李 莹 65099715

  纸质提交:陆 晶 / 曾娟57626386/57626385

  技术支持:李咪娜 65202511

  二、专利技术产业化资助项目

  (一)支持政策

  依据《朝阳区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的若干措施》(朝政发〔2010〕7号)和《朝阳区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朝知文〔2016〕1号),鼓励和支持企业按市场需求先行投入资金开展专利技术产业化活动,按照面向结果、绩效导向、效率优先的方针进行审核立项,择优对已产生显著经济效益专利技术的实施给予支持。

  (二)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新移动通讯、电子信息,生物工程与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文化和科技融合及高端制造等产业。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我区办理工商注册;

  2.申报单位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并重视知识产权工作;

  3.项目专利权稳定、权属明晰,其技术在同行业具有超前或领先水平;

  4.该项目已实施,已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和市场前景;

  5.申报单位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四)支持范围

  对于在2016年度(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技术先进、市场需求度高、产业化收入在500万元以上或同比增长50%以上的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予以支持。

  (五)申报程序

  1.登录注册

  登录朝阳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http://www.chyip.gov.cn),点击“网上申报”系统,如第一次登录,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环节。注册用户登录“网上申报”系统,选择“项目申报管理”,进行在线填报。

  2.网上填报

  申报人进入“项目申报管理”后,点击“新建项目申报”,选择“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 填写并提交《朝阳区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资助申报书》及《项目总结报告》,工作人员会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申报人可在提交成功后随时登录系统,点击“状态查询”查询填报内容是否通过形式审查,如通过形式审查,申报人可选择“下载”功能,下载生成word文件《朝阳区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资助申报书》;如未通过形式审查,将被驳回,申报人可在“退回项目重报”中查找到申报项目,点击“查看”功能查看审核意见,根据审核意见点击“修改”功能,修正后重新提交。

  (六)申报材料

  1.《朝阳区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资助申报书》(加盖公章);

  2. 项目经费决算表(于朝阳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下载);

  3. 项目总结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技术创新情况、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情况,项目技术应用范围及基本原理、关键技术及主要性能、主要创新点、专利技术在产品中的作用、技术经济指标、专利产品盈利能力和市场占有率分析等内容);

  4.专利证书及有效性证明复印件;

  5.营业执照、税务登记、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6.其他证明材料。

  材料一式三份,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七)申报管理

  1.申报时间:2017年3月10日截止。

  2.纸质材料提交

  地点:朝阳区酒仙桥路4号(798艺术区内)D03号楼3层,朝阳区(设计服务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受理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4:00--17:30

  3.行车路线:公交401、403、988、854路至大山子路口南站(798艺术区4号门300米路北)

  4.联系人

  网上填报:王洪涛 /李莹 65094567/65099715

  纸质提交:陆晶/曾娟57626386 / 57626385

  网络技术支持:李咪娜 65202511

  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

  (一)支持政策

  依据《朝阳区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的若干措施》(朝政发〔2010〕7号)、《朝阳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暂行办法》(朝政发〔2010〕9号)和《朝阳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朝知文〔2015〕4号),鼓励中小型科技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贷款,对知识产权部分贷款利息、知识产权评估、担保等费用,给予一定的资助。

  (二)申报条件

  1.朝阳区域内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型科技企业(符合工信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企业);

  2.企业具有较强研发实力;

  3.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和著作权(版权)等)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有效;

  4.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申请贴息的贷款已按期还本付息(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6.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微型企业利用信用进行贷款的,列入资助范围。微型企业是指:工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 以下;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 50 万元以下;其他未列入行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

  (三)申报程序

  1.登录注册

  登录朝阳区科委网站(http://www.chykw.gov.cn)点击“相关下载”,下载填写《朝阳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备案表》;登录朝阳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http://www.chyip.gov.cn),点击“网上申报”系统,如第一次登录,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环节。注册用户登录“网上申报”系统,选择“项目申报管理”, 进行在线填报。

  2.网上填报

  申报人进入“项目申报管理”后,点击“新建项目申报”, 选择进入“朝阳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填写并提交《朝阳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书》,工作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申报人可在提交成功后随时登录系统,点击“状态查询”查询填报内容是否通过形式审查,如通过形式审查,申报人可选择“下载”功能,下载生成word文件《朝阳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资助项目申报书》;如未通过形式审查,将被驳回,申报人可在“退回项目重报”中查找到申报项目,点击“查看”功能查看审核意见,根据审核意见点击“修改”功能,修正后重新提交。

  (四)申报材料

  1.《朝阳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资助项目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上一年度账务报表(加盖公章);

  4.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以专利权质押的,企业需出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微型企业只提供知识产权证明);

  5.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借款合同等,与其相关的法律合同(协议)等材料(微型企业只提供信用贷款合同);

  6.担保评估证明材料(与担保、评估公司等签订的担保、反担保、评估合同等;担保费、评估费发票)(微型企业不需提供);

  7.还贷付息证明材料(还贷付息票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和金融机构出具的还款证明);

  材料一式三份,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五)申报管理

  1.时间:2017年9月10日截止。

  2.纸质材料提交

  地点:朝阳区酒仙桥路4号(798艺术区内)D03号楼3层,朝阳区(设计服务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受理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4:00--17:30

  3.行车路线:公交401、403、988、854路至大山子路口南站(798艺术区4号门300米路北)

  4.联系人

  网上填报:由振元/曾娟57623687/57626385

  纸质提交:陆晶 /曾娟 57626386 /57626385

  网络技术支持:李咪娜 65202511

  四、专利导航及战略研究项目

  (一)支持政策

  依据《朝阳区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的若干措施》(朝政发〔2010〕7号)和《朝阳区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培育促进办法》(朝知文〔2016〕2号),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以专利信息分析为基础,开展专利导航(预警分析)及战略研究工作,以便更好地掌握行业技术动态,明晰研发方向,开拓推广市场,制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

  (二)申报条件

  1.在朝阳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事业单位;

  2.历年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北京市专利试点、示范单位;

  3.符合我区重点产业政策、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具备较强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

  4.企业具有项目配套资金和完成项目的能力和条件。

  (三)申报程序

  1.登录注册

  登录朝阳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http://www.chyip.gov.cn),点击“网上申报”系统,如第一次登录,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环节。已注册用户点击“立即登录”登录“网上申报”系统,选择“项目申报管理”,进行在线填报。

  2.网上填报

  申报人进入“项目申报管理”后,点击“新建项目申报”,进入“朝阳区专利预警分析、战略研究项目”申报界面,填写并提交《北京市朝阳区专利导航、战略研究项目申报书》,工作人员会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申报人在提交成功后随时登录该系统,选择“申报进度查询”,查询申报项目是否予以审核,如通过审核,申报人可在“审核结果记录”中查找到申报项目并点击“下载”功能,下载生成word文件《朝阳区专利导航、战略研究项目申报书》;如未通过形式审查,申报人可在“退回项目重报”中查找到申报项目,点击“查看”功能查看审核意见,根据审核意见点击“修改”功能,修正后重新提交。

  (四)申报材料

  1.《北京市朝阳区专利导航、战略研究项目申报书》(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后,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北京市专利试点、示范单位证书复印件(证书丢失,可由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后装订成册。

  (五)申报管理

  1.时间:2017年3月10日截止。

  2.纸质材料提交

  地点:朝阳区酒仙桥路4号(798艺术区内)D03号楼3层,朝阳区(设计服务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受理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4:00--17:30

  3.行车路线:公交401、403、988、854路至大山子路口南站(798艺术区4号门300米路北)

  4.联系人

  网上填报/纸质提交:陆晶 57626386

  网络技术支持:李咪娜 65202511

  五、知识产权重点企业资助

  (一)支持政策

  依据《朝阳区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培育促进办法》(朝知文〔2016〕2号),对在2016年度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及“贯标达标”的企业予以资金支持。

  (二)申报、受理条件

  1.在朝阳区注册并纳税的企事业单位;

  2.受理条件(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16年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2)2016年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3)2016年认定的“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

  (4)2016年认定的“贯标达标企业”(即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并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

  (三)申报程序

  1.注册登录:登录朝阳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http://www.chyip.gov.cn ),点击“网上申报”系统,如第一次登录,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环节。

  注册用户请点击“立即登录”,进入申报系统,选择“项目申报管理”进行在线填报。

  2.网上填报:申报人若基本信息发生变更,请进入“基本资料”中的“修改资料”,进行资料修改,点击提交后,进入“项目申报管理”(尤其注意账号信息和联系人信息的核对)。申报人基本信息无变化或新注册用户直接进入“项目申报管理”后,点击“新建项目申报”,并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并提交《朝阳区知识产权重点企业资助申请表》,工作人员将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申报人在提交成功后随时登录该系统,选择“申报进度查询”,查询申报项目是否予以审核,如通过审核,申报人可在“审核结果记录”中查找到申报项目并点击“下载”功能,下载生成word文件;如未通过形式审查,申报人可在“退回项目重报”中查找到申报项目,点击“查看”功能查看审核意见,根据审核意见点击“修改”功能,修正后重新提交。

  3.提交材料:申报人将通过审核的项目下载、打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要求连同所需附件提交至指定地点。

  (四)申报材料

  1.《朝阳区知识产权重点企业资助申请表》(加盖公章);

  2. 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后,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重点企业”的确认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加盖企业公章后装订成册。

  (五)申报管理

  1.时间:2017年3月10日截止。

  2.纸质材料提交

  地点:朝阳区酒仙桥路4号(798艺术区内)D03号楼3层,朝阳区(设计服务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受理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4:00--17:30

  3. 行车路线:公交401、403、988、854路至大山子路口南站(798艺术区4号门300米路北)

  4.联系人:

  网上填报/纸质提交:陆晶 57626386

  网络技术支持:李咪娜 65202511

  六、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项目

  (一)支持政策

  依据《朝阳区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的若干措施》(朝政发〔2010〕7号)和《朝阳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暂行办法》(朝知文〔2010〕2号),对专利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活动,予以支持。

  (二)申报条件

  在我区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三)维权援助专项的主要内容

  1.专项论证援助:对重大、突发、疑难的知识产权案件采用专家论证或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方式给予智力援助;

  2.资金援助:对在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终审胜诉并有重大影响的专利权人酌情给予资金援助。

  (四)申报程序

  1.专项论证援助:登录朝阳区科委网站(http://www.chykw.gov.cn)点击“相关下载”,下载填写《朝阳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表》,朝阳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初审并报区知识产权局审核后,对符合援助条件的申请,做出给予立项援助的决定,由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组织专项论证。

  2.资金援助:登录朝阳区科委网站(http://www.chykw.gov.cn)点击“相关下载”,下载填写《朝阳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表》,连同相关材料上报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初审。区知识产权局审核后,对符合援助条件的申请,做出给予资金援助的决定,并办理相关拨付手续。

  (五)申报材料

  1.《朝阳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有效专利权证明复印件;

  4.证明申请事项属于重大、疑难、突发的有关材料;

  5.援助事项和事由的说明文件,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进展等相关材料;

  6.申请资金援助的,还须提交终审判决书和与案件有关的费用支付凭证。

  材料一式三份,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六)申报管理

  1.专项论证援助申报时间:全年受理。

  2.资金援助申报时间:2017年3月10日截止。

  3.纸质材料提交

  地点:朝阳区酒仙桥路4号(798艺术区内)D03号楼3层,朝阳区(设计服务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受理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 14:00--17:30

  4. 行车路线:公交401、403、988、854路至大山子路口南站(798艺术区4号门300米路北)

  5.联系人:由振元 /陆晶 57626387 /57626386